2018年3月13日星期二

《政治on不on?》第三章:雪州立法改革


也许很多人不知道,在08年雪州政权更替后,雪州州议会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在这里,我将会分享雪州政府为强化立法机关而设立的一些重要制衡机制,以及马来西亚国会未来的改革方向。

设立遴选委员会

08年开始,雪州州议会已经成立了六个遴选委员会以及四个特别遴选委员会。这些个别委员会会在州议会休会期会面,以协助立法机关系统性地监督行政机关。

遴选委员会

i)               公共账目委员会 (Public Account Committee)
ii)              县土地局遴选委员会 (Jawatankuasa Pilihan Pejabat Daerah dan Tanah, JP-PADAT
iii)            地方政府特别遴选委员会 (Jawatankuasa Pilihan Pihak Berkuasa Tempatan, JP-PBT)
iv)            雪州机构、法定机构及子公司监督委员会 (Jawatankuasa Pilihan Agensi, Badan Berkanun dan Anak Syarikat, JP-ABAS)
v)              议会常规委员会 (Jawatankuasa Peraturan Tetap)
vi)            特权委员会 (Jawatankuasa Hak dan Kebebasan)
特别遴选委员会

i)               雪兰莪能力、公信力及透明化特别遴选委员会 (Jawatankuasa Pilihan Khas Mengenai Keupayaan, Kebertanggungjawaban dan Ketelusan Selangor, SELCAT)
ii)              除贫特别遴选委员会 (Jawatankuasa Pilihan Khas Pembasmian Kemiskinan)
iii)            议会管理特别遴选委员会 (Jawatankuasa Pilihan Khas Pengurusan Dewan)
iv)            雪兰莪州水务管理特别遴选委员会 (Jawatankuasa Pilihan Khas Pengurusan Sumber Air Negeri Selangor (JPK-SAS)

这两者的区别是,前者透过议会常规(Standing Order)设立,后者则专注在特别的议题上,并经由州议会通过的动议而设立(它也可以透过相同的程序被解散)。撇开两者的实质运作,这两者的设立都是为了维持立法机关的制衡力量,以免行政力量坐大。

由于空间有限,我就不在这两种新设的委员会中过多着墨,详情可以从我的书第一章中寻找。我会在这里只选择其中一个委员会用以诠释,这就是雪兰莪能力、公信力及透明化特别遴选委员会(简称SELCAT)。SELCAT的设立是为了针对雪州境内有关能力、公信力和透明化的特别议题而召开听证会。听证会经常公开予民众且进行现场直播,让雪州人民同步收看。

SELCAT成立以来,已经进行多次听证会。其中值得留意的一场实在2014325日,针对雪兰莪州发展机构(Perbadanan Kemajuan Negeri Selangor,简称PKNS)实行廉洁条约所召开的听证会。那场听证会是为了要调查一个被媒体广泛报道的指控,指时任州务大臣卡立依布拉欣涉嫌滥用职权,开除现任州务大臣阿兹敏当时担任雪兰莪州发展机构的董事职位,以及其他若干投诉。前任和现任州务大臣双双都被传召出席SELCAT,针对此事供证。整个过程都进行了现场直播。

这样的立法实践为什么重要呢?试想像国会的一个遴选委员会有能力传召首相,要求他针对一马公司和个人捐款丑闻接受盘问,而整场听证会是现场直播的。这在马来西亚的历史上前所未闻,唯有上述的制衡机构可以做到。

这些(特别)遴选委员会在进行听证会和调查后,决定是否向州议会提呈报告书,以提出需要州议会关注的议题,报告书被提呈后将会在议会辩论及通过。一旦通过,报告书就会上载到雪兰莪州议会网站。所有程序都很透明。

透过有所作为的遴选委员会,雪州的立法机关就能系统化地在各个领域监督行政机关,并要它向议会负责。

委任在野党领袖为公账会主席

在雪兰莪州议会议长杨巧双的领导下,如今遴选委员会的权力在议会常规经过一系列的修订之后得到加强。其中一项最为人称道的修订,是让议会常规有权委任在野党领袖成为公账会主席,这是效仿其他先进国家的做法。

这项修正是很重要的,因为它可以加强公账会制衡政府的能力。雪兰莪的在野党领袖如今可以利用公账会来调查所有和公款相关的事务。事实上,公账会就像所有遴选委员会那样,不但有权传召州政府机构、法定机构、官联公司或其他雪州政府掌控的相关单位,而且也能要求他们呈上任何一份账目或合同供审查。

不幸的是,在这个标志性的修正于2015124日通过后仅仅四天,时任雪兰莪州议会在野党领袖双溪武隆州议员拿督莫哈末山苏丁(Datuk Mohd Shamsuddin Lias)就辞去在野党领袖职位。 之后,巫统及国阵拒绝重新委任在野党领袖,从而使雪州州议会成为全国唯一一个没有在野党领袖的州议会。

为什么巫统拒绝接受公账会主席职位呢?个中缘由很简单,就是一旦巫统接受这个职位,他们就必须在他们执政的州属和最重要的国会里,做出同样的修正。现在试想像国会在野党领袖旺阿兹莎成为国会公账会主席,而不是那位“找吃”的公账会主席,立法机关对一马公司的审查会发生什么变化呢?这显示了在野党领袖成为公账会主席是一项很重要的议会常规修正。倘若一马公司丑闻发生在雪兰莪,SELCAT(国会现在没有同等委员会)将会透过一系列的公开听证会来对它展开调查。所有相关官员,包括首相都会被传召来供证,所有听证也会现场直播,让所有人都可以观看。

国会应设立更多遴选委员会

联邦政府比州政府拥有更广泛的权限,所以马来西亚国会的遴选委员会数目理应比雪州州议会更多。但不幸的是,国会到目前为止只有五个遴选委员会,即公账会、议会常规委员会、遴选委员会、特权委员会和国会委员会。其中只有一个遴选委员会,也就是公账会,在扮演监督行政机关的角色,但即使是这样,如今它在一名“找吃”的主席带领下熠熠发光。

那么马来西亚国会应该设立哪些遴选委员会呢?我们可以参考和马来西亚同属西敏寺国会体系 5 的国家,如英国、澳洲、加拿大和纽西兰的国会遴选委员会名单。

整体来说,这些国家的遴选委员会宗旨,就是要确保在各个范畴都能向行政管理机关问责。如果我们要在马来西亚国会实行改革,我们可以从按照内阁部门来设立附加遴选委员会开始,好让所有部长都能系统地向立法机关负责。我们也应该为一些特别事务来设立特别遴选委员会,例如:

一、      为原住民、难民、无国籍人士、儿童等那些“没有声音”的弱势群体提供管道让国会听到他们的声音;
二、      沙巴及砂拉越事务;
三、      监督选举公平、体制等民主体系事务;以及
四、      监督法定机构和官联公司的管理,因为它们也处理庞大的公款

遴选委员会建议 (按照内阁部门来设立)

1.   教育
2.   高等教育
3.   财政
4.   内政
5.   外交部
6.   工程
7.   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
8.   人力资源
9.   国际贸易及工业
10.          通讯及多媒体
11.          旅游及文化
12.          国防
13.          天然资源及环境
14.          科学、科技及革新


15.           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
16.           卫生
17.           联邦直辖区
18.           妇女、家庭及社区发展
19.           交通
20.           农业及农基工业
21.           种植及原产业
22.           乡区及地方发展
23.           能源、绿色科技及水务
24.           青年及体育
25.           首相署


特别遴选委员会建议(特别事务)

1.   沙巴及砂拉越事务
2.   原住民事务
3.   儿童事务


4.   难民、移民及无国籍人民
5.   选举及体制改革
6.   法定机构及官联公司


若能在国会设立以上所建议的遴选委员会和特别遴选委员会,我们就能更有系统及有效地按照不同行政领域来监督各个行政单位。此外,我们也应该修改议会常规,让在野党领袖自动成为公账会主席。

《资讯自由法令》让政府透明化
除了透过遴选委员会和必要的议会常规修正来强化立法机关外,法律改革也是政府制度透明化的重要步骤。

雪兰莪和槟城分别在201141日及2011114日通过《资讯自由法令》(Freedom of Information Enactment, 简称FOI),它们也是马来西亚唯二制定该法令的州属。这项立法可以让公众申请参阅雪兰莪或槟城州政府全权拥有的文件。

然而,倘若涉及的是联邦政府文件的话,那它将会受到《官方机密法令》(Official Secret Act, 简称OSA)的约束。《官方机密法令》赋予联邦政府将任何官方文件列为机密的权力,公开这些文件是违法的。这项法令本来是应用在与军事或国家安全相关的文件,然而,即便是高速大道特许经营权和政府与私人界的合作协议文件,国阵政府都将它们列为机密文件。

至今,民众都没有办法详尽参阅联邦政府工程的公共采购文件。这样政府官员就很容易在暗地里和私人界签下偏袒私人界的“不平等合约”。因此,《官方机密法令》必须修正,以限制可以被列为机密的文件类别。同时,能把这些文件列为机密的权力应该交由一个委员会处理,而不是几个当权者。

除了《资讯自由法令》,我们也应该引入申诉专员法案(Ombudsmen law)。“申诉专员”(Ombudsman)这个词源自瑞典,在1809年瑞典国会设立司法申诉专员办公室(Justiteombudsman office)时首次应用。这个职位保护人民不受政府欺压,包括侵犯人权、滥权、不公平及误导性的决策。申诉专员在调查及回应申诉时维护公众的利益。继瑞典之后,有许多国家也沿用申诉专员的概念,如今有超过150个国家拥有申诉专员体制。申诉专员体制确保了政府更开放,以及更负责任。

若要让政府更进一步透明化,就要转型至开放政府(Open government)。《资讯自由法令》授权政府在公民申请参阅时为他们提供文件和资料,而开放政府的理念则是再进一步地让政府能主动贯彻透明化原则,尽可能将文件公开。

把开放政府模式制度化的法案,经常被称为“阳光法案”(Sunshine Law)。阳光是最佳的除菌剂,当政府拥有高度的透明化和开放度时,贪污和其他不良作业就会减少。(要做坏事的人都不会在光天化日下做。)

总结来说,当《资讯自由法令》、申诉专员体制和阳光法案并存时,当权者就会被迫维持清廉和提高竞争力,因为他们的行为将会摊在阳光下,公开受到审视。一个完好的体制就是当权者无法滥权的保证,尽管你觉得当权者多么可信,多一点保障总是必要的。正如前文所言:好领袖来来去去,他们可能会死亡、退休、辞职或改变,唯有好的体制会存留

谨此,我希望所有的读者们都能对国家体制有多一点的认识以此来带动体制的改革。


这些文章多数内容摘自于我的书 -- “政治on不on?重燃想像,共创未来。”



资料来源:
[1] Standing orders of the legislative assembly 1965. The Legislative Assembly of Selangor. (Revised -2016).
[2] Hansard. Dewan Undangan Negeri Selangor yang ke-12 penggal pertama mesyuarat kedua (pembukaan). p 101-102. 26 May 2008 [cited 30 Aug 2017]. p. 101- Available from http://dewan.selangor.gov.my/assets/pdf/Hansard/2008/Sesi-1/PENYATA_RASMI_260508.pdf
[3] Select Committee Report. Penyata SELCAT berhubung “Strategi Pemulihan Pengurusan Perbadanan Kemajuan Negeri Selangor (PKNS): Pelaksanaan Integrity Pact”. Kertas Bil 20/2014. 21 May 2014. [cited 30 Aug 2017]. Available from
[4]Dewan Negeri Selangor. Perundangan dan Perbahasan. Penyata Jawatankuasa. [cited 30 Aug 2017]. Available from http://dewan.selangor.gov.my/penyata-jawatankuasa
[5] Adrian Wong. Shamsuddin letak jawatan ketua pembangkang. Malaysiakini. 8 Dec 2014 [cited 30 Aug 2017]. Available from https://www.malaysiakini.com/news/282799

[6] PAC, the Standing Orders Committee, Committee of Selection, Committee of Privileges and House Committee. Official Website. Parliament of Malaysia.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Committee. [cited 30 ug 2017]. Available from http://www.parlimen.gov.my/jawatankuasa-dr.html?uweb=dr&